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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亚马逊APEX专利投诉后的21天应对流程与抗辩指南

作者:金星律师(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) · 专栏:金律知产说第6篇

摘要:收到亚马逊APEX专利投诉后,卖家须在21天内作出决策,逾期未回应将被直接下架商品。参与APEX需缴纳4,000~5,000美元保证金,评估员仅依据网页公开图文做侵权比对,不审查专利有效性;裁决结果仅有“侵权(下架且扣除保证金)”与“不侵权(保留商品并全额退还保证金)”两种。
在21天内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(DJ Action)可直接中止APEX评估程序,使商品在诉讼期间免于被下架。
虽然美国判例(SnapRays案)允许美国本土卖家在自家“主场法院”起诉专利权人,但后续判例(Phone Lasso案)表明,中国卖家无美国营业实体,无法直接套用该规则在美国法院(如加州)起诉,面临因管辖起诉被驳回的窘境。而且,在美国发起确认不侵权之诉(DJ Action)成本高达数万至数十万美元,所以,所涉商业利益不大的情况下,国内卖家应当精准比对技术特征,优先在APEX机制内部,或者通过和解方式解决纠纷,如所涉利益重大,且有较高不侵权或专利无效把握,可以选择在美国启动DJ或专利无效程序。

一、APEX机制的基本规则

1. 默认专利有效

评估员默认涉案专利合法有效,不接受“对方专利不具备新颖性”或“专利应该被宣告无效”这类抗辩。即便涉案专利本身容易被无效掉,只要被控产品的外观和公开功能符合投诉人指控的权利要求,评估员就会认定侵权。如果卖家的主要抗辩理由是“对方专利本身不应被授权”,在APEX流程内无法解决,必须通过外部诉讼或USPTO(美国专利商标局)程序处理。

2. 书面评估,不看实物、不测样品

与中美两国法院诉讼中常有的“实物勘验、拆解比对、司法鉴定”完全不同,APEX全程不进行实物的拆检与测试。评估员不接受任何一方寄送的产品实物或样品。流程中没有开庭或口头辩论(Hearing),双方仅通过规定轮次的书面陈述与图文证据定胜负。不存在美国法院诉讼中的“证据开示(Discovery)”程序,专利权人无法强制要求卖家提供技术图纸或内部参数。

3. 证据仅限“公开可见信息(Publicly Visible)”

评估员判断侵权与否的唯一事实依据,是被控产品在亚马逊商品页面上肉眼可见、公众可直接获取的公开信息。

(1)有效证据范围:商品主图、附图、细节特写图(包括展示结构分解的渲染图);商品标题、五点描述(Bullet Points)、A+页面图文;商品页面展示的官方视频;商品页面附带的、公众可直接下载的用户手册或规格说明书(PDF)。

(2)无效与排除证据:产品的内部机械结构、隐蔽卡扣、内部焊接方式(除非卖家自己在图片中主动画出透视图);内部芯片代码、PCB板走线、底层软件逻辑;产品的材料化学配比、未公开的硬度/耐温等物理测试数据;第三方出具但未在商品页面公开披露的实验室检测报告。

4. “无法公开证明 = 该技术特征不存在”

在专利侵权判定中,适用全面覆盖原则(All-Elements Rule),即产品必须包含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才构成侵权。结合APEX的证据规则,评估员的心证逻辑是:如果一项专利特征属于内部结构或方法参数,而专利权人无法从商品页面的公开图文中证明该特征存在,评估员就会直接判定该技术特征缺失,进而裁定不侵权。

这也解释了一个实务问题:为什么专利权人几乎只选“独立权利要求”?从属权利要求虽然限定更精准,但往往附加了内部零部件、材料参数或制造步骤等细节限定。这些细节在网页上极难证明,专利权人一旦挑选从权,极易因“举证不能”在APEX中直接败诉。

5. 保证金、费用结算与 APEX 编号的长效机制

费用性质:保证金(通常为每方4,000至5,000美元,以收到的通知为准)全额支付给中立评估员作为审查报酬,亚马逊不截留该费用。

多卖家规则:权利人投诉多个卖家仅需缴纳一份保证金;被投诉的卖家若要应诉,每家均须各自缴纳一份全额保证金。

结果与退费:裁决不侵权:商品保留在架,卖家的保证金全额退还,权利人的保证金被扣除;裁决侵权:商品被直接下架,卖家的保证金被扣除用于支付评估员费用;不应诉后果:若所有被投诉卖家均未在21天内缴纳保证金,评估不予启动,权利人的保证金全额退回,涉案ASIN由系统直接下架。

胜诉方的长效机制(APEX 编号快速清链):专利权人一旦在 APEX 中胜诉,会获得一个官方评估裁决编号(APEX ID)。后续若在平台上发现其他卖家销售同款侵权产品,无需再次启动评估程序或重复缴纳保证金,直接在品牌注册后台提交该 APEX 编号即可快速投诉下架新商品。这一机制使得权利人往往愿意投入初次成本,用于后续对同款产品的批量清理。

二、收到通知后的21天应对步骤

收到通知后,建议按照以下步骤评估产品与技术情况:

1. 评估商品收益与库存

统计涉案ASIN过去一段时间的净利润,以及现有的FBA在库与在途库存总值,对比处理成本(4,000~5,000美元保证金及律师费)与该商品的后续预期利润。如果商品利润有限且属于常规公模产品,直接放弃应诉并清理库存是常见的止损方式;如果商品属于核心链接,则进入下一步的技术分析。

2. 进行公开信息的技术比对与现有技术检索

(1)技术比对:拆解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各项技术特征。对照自身Listing页面公开的主图、详情页文字、视频和产品说明书,查看是否存在技术特征缺失。在APEX程序中,卖家提交的核心材料为权利要求比对表与不超过15页的书面说明。所有举证必须严格落实到商品页面的公开图文与具体出处。

(2)现有技术检索:检索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的公开资料(含非专利文献,在先销售证据等),查看是否掌握能够证明该专利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的现有技术证据。

3. 确定具体应对方案

(1)选择参与APEX评估:适用情形:商品利润较高,且通过网页公开图文能够明确证明缺少至少一个必要技术特征。制作严格基于商品页面公开图片的比对表(Claim Chart),重点论证缺失特征;胜诉后商品保留在架并全额退还保证金。

(2)选择向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(DJ Action):适用情形:具有极高商业价值的核心爆款,且核心抗辩理由是“专利应当被宣告无效”。依据亚马逊官方规则,卖家在 21 天期限内向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正式递交起诉状,取得带有法院盖章(FILED)与案件编号(Case Number)的立案凭证并提交给亚马逊,APEX 评估程序将直接中止,涉案商品在诉讼审理期间继续在线销售,免于被平台下架。

管辖权困境提示:在 SnapRays v. Lighting Defense Group (Fed. Cir. 2024) 案中,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裁定美国本土卖家可在自身所在州法院起诉;但在 Guangzhou Shanshui v. Phone Lasso (N.D. Cal. 2024) 案中,加州北区联邦法院明确驳回了中国卖家的起诉,理由是中国公司在加州无办事处与本土实体,不能将加州作为主场管辖地。

(3)选择向美国专利商标局(USPTO)申请专利复审:单方复审(Ex Parte Reexamination)规费低但不能直接暂停APEX;双方复审(IPR)费用极高且一旦在联邦法院起诉挑战效力将丧失IPR资格。

(4)选择协商和解或放弃应诉:适用于产品公开特征与专利高度一致、缺乏有效抗辩证据的情况,及时止损。

三、实务简要建议

1. 算清成本账:外部诉讼或专利局复审的开销是APEX保证金的数十倍,非核心爆款商品应优先通过APEX内部解决。

2. 用好DJ的中止机制与规避管辖陷阱:向美国法院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(DJ)是唯一能在21天内直接中止APEX并阻止链接被下架的法律武器;但国内卖家必须清醒认识到管辖权限制,精准选择在专利权人所在地法院起诉,切勿盲目跟风套用美国本土卖家的起诉策略。

3. 打点不打面:在APEX抗辩时,不纠缠专利是否有效,重心是证明商品公开信息中缺少了哪一个必要技术特征。

本文作者:金星 律师

执业资质: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| 执业律师 · 专利代理师(双证)

学术背景:同济大学知识产权方向法律硕士 | 14年知识产权与法律复合实务经验

专注领域:知识产权与竞争领域争议解决

联系方式:电话/微信:18201810723 | 邮箱:jinxinglawyer@sunhold.com.cn

办公地址: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号港汇恒隆广场办公楼一座36层

专栏说明:本文首发于金星律师个人专栏《金律知产说》(第1篇)。专注知产,精于实操,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知识产权攻防解决方案。